第(2/3)页 同时这件事在神逸眼中有两个巨大的笑点,第一是“红姐”被当做顶替黑狼的“后起之秀”,后起之秀这个词用的确实很好,很好笑。 第二是在遥远的平行时空,这没人敢惹的三十七度酒吧被人给烧了,“红姐”还被警察拉去问讯,而放火的人却混得风生水起,在“红姐”面前狂跳不止,简直棒极了。 总之基于“红姐”的存在,神逸觉得整个C市都不会有第二间酒吧比三十七度更安全——不过他推荐三十七度的重要原因其实还是这家他以前去的最多,毕竟当年老五在这里当经理。 在酒吧外跟楚江会和,两人也不客套,径直走进酒吧,选了个最舒服的卡座,神逸点单轻车熟路,仿佛熟客一般,实际上这一世他是第一次来。 楚江好奇神逸这个乖宝宝怎么会这么熟练,神逸说其实是因为有同学在这里打过工,却没告诉楚江那个同学如今也在楚天国贸上班。 酒水端上来,酒液里泡着两颗巨大的冰球,却不足以掩盖酒精的烈性,沾了嘴唇之后灼热感和冰凉的温度混合在一起,感觉很微妙。 “这真不像是你会喝的酒。”楚江笑道。 “那楚叔叔觉得我会喝什么样的酒呢?”神逸一边嗦酒一边跟楚江闲聊。 楚江说:“你啊…我以为如果让你点洋酒的话,你会选白兰地这种口感柔滑一些的,因为你滑得像泥鳅。” 神逸笑着大幅度地点头,嘴上却不置可否,想让楚江继续锐评自己。 于是楚江继续说道:“像你这样的性格的人呢,我以前也认识一个同辈的,绵里藏针,咬人的兔子,我跟那人关系还不错,只不过后来有段时间我事业不顺,很多朋友都疏远了。” “他就和你一样,顺滑。不过我也见过他发脾气,可怕得很呢。兔子变疯狗,逮住一个往死里咬,看得人胆寒。”楚江回忆着自己少年时的朋友。 神逸脸上的笑意稍微淡了些,倒不是嫌楚江说他“疯狗”,而是被触动了心事,有些开心不起来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