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八章 挑衅-《帘外拥红堆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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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桃子虽好吃,但吃得多了,未免难逃乏味。
当质子的生活就是这样,没什么自由,也无甚乐趣,悠长枯燥无味,真是度日如年。为了不闲出一身病来,我只好变着法的给自己找乐子。
到了大街上,我领着于归随便找了个成衣店,打算买两套男装换上。于归一进门,兴奋得像只欢脱的小白兔,蹦跶在店里的各个角落,拉过一件又一件的衣服在身上比划,笑得十分灿烂。
成衣店的老板娘一脸戏谑的看着我俩,却也不说破,我给了片金叶子后,她立刻殷勤的挑了两套精致的衣裳给我俩换上,乐不可支的送我出门。
听闻东市又新开了一家胡人饭庄叫甘木居,这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,我毫不犹豫的拽着于归赶去。
饭庄不大,但这生意着实不错,光排队等号的就还有一堆。我朝于归使了个眼色,于归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。快步走到柜台,掏出袖里的金牌给掌柜的晃荡了几番。那掌柜的也挺有见识的,自去腾出个上好包间给我们。后面排队的见状,愤愤不平的瞪了我几十大眼。
我耸了耸肩,摆摆手对着于归做出一个欠揍的富人动作:“没办法,咱就是财大气粗!”
于归哭笑不得,趁我还没完全引起公愤之前,赶紧把我拉进屋子。
甘木居最拿手的,当属烤肉,且是烤制各类肉食。于归心细,我只是微微抬抬眼皮,她便深明我意,点菜时自觉的每样都来一份。
肉还在炙子上滋滋作响,我用筷子将肉翻了一个个儿,然后将烤好的肉沾了酱汁送到她碟中。我吃着烤肉,又喝了一杯桑葚酒,长长的舒了口气,真是舒坦。
正在我快意人生之时,闹哄哄的上来一群人,将楼板踩得“咚咚”直响。
这些人穿的人模狗样,却毫无素质可言,推搡打闹,哄然说笑。
我一向反感在人多的地方吃饭,倒不是怕吵,主要是我那吃相实在不雅,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拿着骨头狂啃的模样,这若是传出去有失我的风度。所以在外吃饭,向来都是独立厢房,几时与这多人共享一间!
抬眼望去,为首的是个青年汉子,矮矮的,胖胖的,脸上有颗醒目的痦子。衣着却穿得甚是粉嫩,约摸着还有些特殊的小癖好,我已经一副男子打扮,他仍旧端着酒杯前来勾搭。笑得一脸油腻可憎,嘴角上扬,还自以为潇洒拨了拨额前碎发,来了一句:“小公子一人饮酒啖肉,可觉寂寞?不如由在下作陪,共饮一杯如何?”
我自顾自的吃着烤肉,懒得瞟他。
这家伙恁地没有眼力劲儿,竟厚着脸皮坐了下来,涎笑着要我陪他喝酒。
我叹了口气,今天本来不想动气,只想好好吃顿饭,看来是避免不了了。我放下筷子,懒懒地道:“你是眼睛不好,还是没有眼睛!我几时一个人了,我身边这个大活人不是人啊!”
于归配合的拍了拍桌子。
那人一听略有些尴尬,继而又道:“是在下眼拙了,不曾看到小公子身边还有他人。这不也是证明了,在下眼里,只装得下小公子一人吗?”
满座起哄声,让那油腻之人颇为得意忘形,似也胜券在握一般,连连向我抛来几个媚眼。
于归和我皆是一阵哆嗦,一身鸡皮疙瘩舞动。都说建康城男风盛行,断背龙阳屡见不鲜,男子索爱毫不掩饰,更甚者男女通杀。以往我只当是个笑谈,心想这男人怎么会喜欢男人呢,哪曾想今日却叫我给碰见了,还亲身体验了一回。虽说我本非男儿身,可因知他乃是因为我这身男子装束而向我传情,就浑身不舒服,只觉得分外恶心。
尚在思酎该如何抽身,但见这厮正恬不知耻的向我靠近,涎笑之间竟想来摸我的手。“小公子,可愿与在下共度良时,不负这大好春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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