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:豪赌中-《罗四夕的穿越日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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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四夕语录:模仿,不是让你成为千年老二,而是要你超越榜样。
这里得补充一点,虽然在古代,没有正式的版权法,但官府还是有相关的,保护版权的一些政策。
什么意思呢?
就是,我作出的诗词歌赋,我没有授权给你使用,你也可以使用,但只能偷偷的用,当然也可以光明正大的用,但那是不合法的。只要我较真,去官府告你,你就得赔我钱,并且停止使用。
而我授权了,你就可以拿着我的诗词歌赋,随便用。
当然,这种版权纠纷,一般只发生在作品商用,被拿来挣钱上面。
至于我为什么会看重《一剪梅》,而不在乎《白狐》,因为行情,因为当下的价值。
古代人喜欢诗词歌赋,现代人喜欢流行歌曲。
古代人不喜欢吴歌,俚曲,现代人喜欢古诗古词的不多。
一首好的流行歌曲,在二十一世纪,卖个几十万,上百万很正常。
所以,一首好诗词,在古代,卖个一千多贯,并不贵。
好吧,还是不往自个脸上贴金了:像李白,杜甫,白居易,苏东坡,王维等大名家的诗词歌赋,卖个万儿八千两银子,很正常。但哥,名不见经传的路人甲,所以我的作品,再好,也不可能让那些富贾,公子哥们,争相抢购。
他们抢夺的,其实是讨好醉仙阁头牌仙儿姑娘的机会,好一亲芳泽。所以鸡贼的我,为了让土豪们,竞争的更激烈,特意增添上了仙儿姑娘的立体画像。
因为,争赢了,即使得不到和仙儿姑娘卿卿我我的机会,但能得到一张她的极品立体画像,也是不错的。有了画像,挂在家里,随意yy。这就是写真集的妙用之处。
想想,后世的美女大明星,陪人吃个饭,报酬都是几十万,上百万。所以,仙儿姑娘的身价,比起那些人,小巫见大巫而已。
“一千八百贯!”宇文承基脸红脖子粗的喊道。
“一千九百贯!”李笑天气定神闲的喊道。
和李氏比财富,我摇摇头,这宇文承基真是不自量力。
这隋朝,谁最有钱?不是皇帝,而是那些大家族,因为他们瓜分了天下十之八九赚钱的生意。
皇帝,只是最大的地主,而大家族,是最大的商人。商人永远要比地主有钱,因为他们赚的比地主多。
另外一个,皇帝经常换人,而千年家族,时间发展的越长,势力越大,资金越多,底蕴越厚。
当价钱涨到二千二百贯的时候,涨不动了。最后的赢家,自然是财大气粗的李氏李笑天。
拍卖风波,尘埃落定后。
第三局比词曲,自然依旧是我方赢了。
这还用说吗?谁能比李清照这个怨妇,更懂怨女的心声?
看着矮冬瓜宇文承基和他弟弟宇文承趾铁青的脸,我心里舒坦极了。
“对待同志,要像春天般的温暖;对待工作,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;对待个人主义,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的自敬;对待敌人,要像严冬一样的残酷无情。”这是伟大的雷锋同志,教导我们的人生哲理。
“还比不比?”我有些幸灾乐祸的故意问道。
闻言,矮冬瓜两兄弟对我怒目而视,眼中满是掩饰不住的怒火和怨恨,仿佛要吃掉我一般。
有些吓人,但是现在的哥,可不怕你们父子!有本事,你过来咬我啊!
忽然,那个叫闵竹的小子,凑到了死胖子的耳朵边上,不知道说了些什么,然后,那死胖子的脸色,居然神奇的阴转多云了。
搞什么?我的心头,突然没有来由的升起一股不妙的恐慌感:事出反常必有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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